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桂林男子无证酒后驾驶 途经涉毒检查卡点还敢看热闹

时间:2020-03-20    点击: 次    来源:不详    作者:佚名 - 小 + 大

  中新网广西新闻3月18日电(唐继林)广西桂林市平乐县平乐镇男子覃某无驾驶证,还酒后驾驶小轿车,在遇到警察所设的涉毒检查卡点时,竟然还下车与同车人一道看热闹,结果被明察秋毫的警察发现,最终被罚款2500元人民币。

  平乐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介绍,3月16日晚,覃某与朋友和其二塘镇的亲戚在家中一起吃饭,席中大家推杯换盏都喝了不少酒。散席后,覃某亲戚要回家,但没有交通工具,覃某在自己喝多了的情况下,不管自己没有机动车驾驶证,以及酒后驾驶车辆的危险,自告奋勇地驾驶朋友的私家轿车送自己的亲戚回二塘镇。

  3月17日凌晨1时许,覃某送亲戚回了家。在返程途中,途经二塘新车站,远远就发现前方十字路口有警察查车,覃某把车停在路边,和车上另外4人一起走到前方看个究竟。他们摇摇晃晃到了检查卡点,得知是禁毒警察在检查涉毒人员,一帮人认为这热闹好看,纷纷拿出自己的手机在拍照、录像。

  其实,检查卡点的一名警察在覃某停车下车时就发现,覃某是驾驶车辆的司机。待他们一边拍照、录像凑近检查民警时,民警从他们身上闻到了浓烈的酒味。民警高度警惕起来,立即控制住了驾驶人覃某,以及同行的人员。在覃某被控制的同时,民警马上从他身上闻到了浓烈的酒味,民警立即将覃某涉嫌酒驾的情况电话告诉了交警。

  二塘交警中队的民警立即赶到现场,马上对覃某进行酒精呼气式测试,结果为78mg/100ml,属于酒后驾驶。再要求覃某出示驾驶证时,覃某称自己没有小汽车驾驶证。经进一步查询,证实覃某没有机动车驾驶证,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。

  根据覃某无证驾驶机动车、酒后驾驶的事实,平乐交警依法给予他分别罚款1500、1000元,总共2500元的处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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